2011年7月2日 星期六

一次暗戀的經歷

戀愛往往令人難以忘懷,暗戀更是其中的表表者,即使到了現在,依然是忘不了,不想忘。

這一件事發生在我小學的時候,我曾上過兩所小學。小時候膽子較小,在剛剛轉到新學校時,怯怯的,不怎麼跟人說話,徑直找一個角落坐就是了。
而在第一日上學時,我剛剛走進自己的課室中,因為是新學校,所有人都不認識,不過偏偏她向我打招呼了,向我點了點頭,微笑著說:「隨便找個位坐下就可以了。」我心想:「雖然有點嬰兒臉,身材有些胖胖的,可是笑容真的很甜啊!」便呆呆地連謝謝也忘記說走了進去,而這時又有一位以後是我好朋友的男同學一臉笑容向我招了招手,我坐了過去。就這樣第一次我們認識了。

接著第二天,老師要編排座位了,我依然沉默乖巧地聽從老師的說話安排。可是令我興奮的是,她坐在了我的旁邊,就是左手邊,可是右手邊是誰我卻忘的一干二淨了。她依然滿臉笑容,好像世間就沒有令她煩心的事情,我時常裝作不經以望她一會兒,當她望過來的時候我便驚慌地轉過頭去,不知道她知不知道呢?鈴鈴......鈴鈴......小息鐘響起來了,我們在老師的帶領下進入操場自由活動去了,我無無聊聊地度過了小息的時間,到了集合的時候,老師開始編排我們的排隊次序,男一行;女一行,由矮至高。剛剛站好,我又看見她在我的左手邊,我心想:「真有緣呢!」就這樣,我越來越留意她。

漸漸我們熟識了,當然不是我這樣被動的人主動的啦,雖然我很渴望。但是是她主動認識我的,有一次,我在英文課時忘記帶書時,老師叫她與我一起用書時,她的樣子真有趣,好像不願意;又好像很開心,令我望得目不轉睛,她的成績很好,與我不一樣,她還教了我讀英文生字,雖然我連自己讀了甚麼也想不起來。

小學的時候,我常常穿錯衣服上學,有時候更是錯得離譜,運動服搭配皮鞋;白襯衣搭配運動鞋。有一次發生這樣的情況,我被她煩得不行,不停要我回家換衣服,因為那天有體育課,但是我家離學校並不近,而我媽也不會因此而理會我,自然是換不成了。結果我不能上體育課,被她埋怨了不小。

一年一度的學校旅行又到了,今年我媽媽也去了,拿了一袋二袋,上了巴士,她坐在了我後面,不知道是否故意的呢?一路看著風景,聽著她們的閒聊,漸漸舒適地睡著了,快要到目的地時,媽媽將我喚醒了,不過我又閉上了眼睛,裝作睡著了,結果她拍了我一下,說:「懶訓豬,快D醒啦!」當然再裝不下去了。

當時電腦對我們來說是一種奢侈品,只會在學校中才會接觸到。但在那時候,有一天爸爸帶了一部電腦回來,雖然很舊,但我覺得很珍貴。不過,我們家並沒有開通上網服務。直到有一天,她瞪著一對大眼睛問我:「你有沒有電腦啊?」我回答:「有啊,不過沒有上網。」她接著說:「我在網上開了一個留言板啊,你快些上網吧!」然後她寫了一個網址給我。沒有多久,我家就開通了上網服務,我常常上她的留言板,有時候會留言,但留下的全部都是一些無聊字眼,因為我不懂得打中文字,而英文我又不懂,最後我只會留言「My name is xxx」、「hi」這些無意議的句子,但我仍然很高興。

我這個人有些胡塗,常常搞不清楚除了星期日外那個日子是忽然不用上學的,有時候不用上學的日子我也會穿戴整齊,背著沉重的書包上學,往往到了才恍然大悟。有一次,又發生了這樣的事情,我跟我媽進入學校,忽然感覺很驚奇,為甚麼學校今天會無人?然後仔細周圍看看,最後經過禮堂,她剛好走了出來,疑惑地問:「依,你為甚麼回來了?」我更迷惑地回答:「不用上學嗎?」她笑咪咪地說:「今天不用上學呢!」我尴尬地回答:「我不知道啊...」我媽這時插嘴問:「請你吃東西,好不好?」她禮貌地回答:「不用了,老師已經外出買東西回來吃了。」然後我道了聲再見,便與媽媽走了。

然後每一天我都留意著她的動向,直到有一天她缺席了,我沒精打采地度過了這一天,第二天、第三天、第四天、第五天,她都缺席了!我開始呆呆地望著她的座位發呆度日了,直至她缺席的第六天,我記得那一天是星期一,老師宣佈她退學了。那一刻,對我造成了空前的震撼,我腦海中一片空白,只想著:「她再也不回來了...」這一天,我經歷了甚麼也想不起來了。不過,令我以後無比慶幸的是這一天我留堂了,因為我沒有做功課,我站在四樓教員室門口,慢慢地做功課,只有我一個人,漸漸到了六時多快七時正的時候。她來了,與她的母親,我眼睛直瞪瞪地看著她,沒有一刻離開她,她亦望了我一會兒,很難形容當時她的表情,我只記得自己連手中的功課也忘記做了。她們是回來向老師取回一些東西的,出來時她亦瞟了我一眼,她下樓睇了,我這時才回過神來,我唯一的想法是「追她」,我立刻把手中近乎完成的功課以兩分鐘完成它,再把它放在老師的桌面上。然後立刻以最快的速度沖下樓睇,而這時我還能夠聽到她們下樓睇的聲音,當我走出學校門口時,我立刻四處張望,尋找她們的踪跡,很快我找到了,就在前面。當時天空已經黑了,周圍一個人都沒有,甚至我在下樓睇時也沒有感受到任何人的存在,天空在下著微雨,細細的雨粉打在我的臉上,令我清醒了。我向前追去,她家離學校很近,步行的話大約3分鐘到大樓門口,當我追至她們十多米的時候,她們已到門口了,這時我在想:「叫還是不叫她好呢?」結果她走了,我站在她家大樓門口,看著她們上樓,入屋反而看不見,當她們消失後,我仍然站在她家門口,大約十分鐘後我才離開了。

最後,她都不知道我暗戀她。我失去了她的聯絡方法,她的留言板移除了,而我又沒有她的電話。只是每天上學,我經過她家門口都會觀望一會兒。現在,她家也已經拆除了。據說,她的退學原因是因為她媽媽被學校的高年班同學打了。

直到現在,我也依然忘不了她,更忘不了當時的懦弱。所以我的願望是:「不要做令自己後悔的事! 」雖然難以實現,但這是我確確實實的願望,很強烈、很真實!

5 則留言:

  1. 文筆唔錯!!我洗唔洗寫架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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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是嗎?怎麼寫也很難達到三千字~~
    隨你喜歡寫定唔寫=.=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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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又不是跟我一樣寫小說,寫三千干嘛=.=
    不過話說...我很多段哦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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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唔使晒命啦....我知你有很多=.=
    我至今曾暗戀四次,正想著好不好全寫出來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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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全寫出來吧...我正在考慮寫不寫...
    因為她們也有看我的Blog'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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